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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镇职工集资建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06:17:32  浏览:887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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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镇职工集资建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镇职工集资建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三府办〔2007〕18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城镇职工集资建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三亚市城镇职工集资建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我市城镇职工集资建房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快集资房的登记办证步伐,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资房,是指我市各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三亚市城镇职工集资建房暂行办法》(市府[1995]216号)文件的规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市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并按规定出售给单位系统职工的住房。本办法适用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兴建但尚未办理确权登记的集资房。
第三条 未经确权并登记办证的集资房,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向市房产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房屋权总证。
1、集资房报建手续齐备,且经三亚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批,建筑完工已入住的,可向三亚市房产管理局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房屋权总证。
2、报建手续齐备,但建房当年未向三亚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申报集资建房审批,现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属实并已经三亚市房产管理局批准补办集资建房审批手续的,可申请办理土地房屋权总证。
3、单位已完成改制或关闭的,土地房屋权证总证等相关手续,可由接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代行申请办理。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给予办理个人分户证:
1、夫妻双方未享受过房改政策优惠的职工参加集资建房,可按规定申请办理个人分户证;
2、夫妻在婚期间参加过房改,离婚后无房的一方,按三办发[2004]46号、三办发[2006]7号文规定的房改市场价购买了集资房的,可申请办理个人分户证;
3、夫妻双方已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全产权),又再购有一套集资房的,购房计价与办理个人分户证,按三办发[2004]46号、三办发[2006]7号文的规定办理;
4、部队干部2000年(含2000年)后转业本市工作,服役期间领取过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并购买了市里集资房的,其购房计价与办理分户证,按三办发[2004]46号、三办发[2006]7号文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 凡持三亚市城镇户口,在三亚市工作,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干部、职工、居民原购买三亚市集资房的,可按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给予办理个人分户证等。
第六条 非三亚市城镇户口人员已经购买了本市集资房的,一律按购买商品房规定办理。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建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工程,产权单位因偿付工程款有困难,用部分集资房产作价冲抵工程款的,按商品房交易办法办理。即先办理冲抵部分集资房土地房屋权总证后,再按规定办理交易手续。
第八条 对集资房转让等方面加强监督与管理
一、职工将集资房向外转让的,不得再享受房改政策规定的优惠。
二、职工将本单位正在建设的集资房指标向外转让,不得再享受房改房政策优惠。集资房竣工后由产权单位与受让方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及的地价款和应交纳的相关款项由双方依法承担。
三、产权单位将多余的集资房向外地户籍人员转让的,按商品房交易办理。办理分户证时,所涉及的地价款和相关款项由买卖双方依法缴纳,产权单位有困难的,也可由受让方交缴。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单位合作开发集资房所得部分按商品房办理,即开发商将所得部分办理土地房屋权总证后,才按规定办理交易手续。有哄抬房价,扰乱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
五、集资房总证在此《办法》公布后的一年内办理完毕,如有拖延超期不办的,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六、集资建房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督促办理集资房登记发证事宜,因管理不力,引发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纪律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上述有关条款所涉及的罚没资金,全额缴入市财政“城市住房基金”专户,专款专用用于住房制度改革。
第十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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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战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战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教党〔2007〕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已经胜利闭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教育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教育战线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对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坚强的领导集体,一定能够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坚定对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信念,深刻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项重大任务上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的基本精神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所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深刻领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任务。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灵魂。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阐释,进一步统一了全党的思想和行动。要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改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教育战线全体同志的积极性引导到推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科学思路,转化为正确的方针政策,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转化为教育战线广大干部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勤奋工作的自觉行动。

  三、联系实际,努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历史阶段,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提出的新的重大战略目标。面对党的十七大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最根本的还是要更加自觉地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指导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要紧紧围绕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着力把握教育发展规律、创新教育发展理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提高教育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促进各级政府以更大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二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是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四是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要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要注重吸引优秀人才当教师,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重的职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五是要坚持教育公益性,促进教育公平。要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六是要继续推进教育改革开放。要深刻地认识到,过去29年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是改革开放,今后,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加快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方式,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和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学校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广大党员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认真查找精神状态上存在的差距,继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研究本地区本学校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教育现状的思考和研究,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学校的具体奋斗目标,提出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四、加强领导,在教育战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潮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抓实抓好。

  要把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中心内容,要制订系统的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领导干部要在认真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加强自学,力求多学一点、学深一点。要通过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报告会、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把专家学者、干部教师和学生等不同群体组织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和讨论活动,深化对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理解。要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和师生进行培训和轮训,确保把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要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联合攻关,加强课题研究,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要切实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把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大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学校党团组织各种活动中。

  各教育新闻出版宣传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做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宣传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利用教育系统的报刊、电视、校园网等舆论宣传阵地,做好相关学习的报道工作。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的重大意义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主要内容,宣传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动态、进展和心得体会,宣传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与经验。

  各地教育部门和部属高校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思政司。

中共教育部党组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15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支持地质勘查管理体制的改革,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地质勘查单位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的三年内(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56号)的规定,继续享受原属事业单位时的各项税收政策。
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地质勘查管理体制的改革,及时解决改革中涉及的税收问题,保证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1999年6月9日